黄之锋司法覆核区会参选资格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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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司法覆核区议会选举资格案开庭 质疑选举主任权力扩大及政治审查
香港前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昨日在高等法院展开司法覆核案件,挑战去年10月他在区议会选举中被取消参选资格的决定。他指选举主任蔡亮准则不明,不断搬龙门,并质疑其权力过度扩大,涉嫌政治审查。
黄之锋表示,即使他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仍然遭到取消资格,这凸显出选举主任裁定缺乏客观标准,而是一种主观臆断的政治筛选权。 他强调司法覆核并非要推翻选举结果,而是挑战选举主任的决定是否合法,以维护法治和公正。
黄之锋的大律师吴霭仪在庭上指出,最近特首林郑月娥引用紧急法押后的立法会选举,以及另一批被取消资格的民主派参选人,皆印证了选举争议日益严重,需要厘清法律理据,避免再有同类诉讼。她质疑选举主任如何制定标准,并强调香港市民应享有自由表达政治意见的权利。
代表政府的大律师余若海则反驳黄之锋的说法,指其选择司法覆核而非选举呈请,是刻意回避队友林浩波可能被裁定为非妥为当选导致失去区议会议席的风险。他强调参选提名表格并非白纸一张,参选人不能口是心非,一边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一边又说自己有绝对自由抱持不同政治理念。
法官周家明听毕双方陈词后表示将押后作出书面裁决。黄之锋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舆论对于选举主任权力是否过度扩大、如何确保公正公平的投票程序等议题也纷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