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选举制度全面改革:权力集中 民意代表力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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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选举制度全面修改:政治版图重塑,民意代表力减弱
香港 - 今年3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全面修改香港选举制度,这是自1997年主权移交以来对香港政治体制影响最深远的变动。美国之音粤语组整理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细节变化:
一、立法会席位调整,直选议席比例降至最低:
新的选举安排将重塑香港立法会架构及议员选举方式,导致市民可在立法会争取到的代表权越来越少。香港立法会原本70席,增加至90席,其中40席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担任,30席为功能组别议员,20席为地方议席议员。公众可以直接选举的席次从原来的35降至只有20席,与民意授权最为相关的直选议席比例最少变化。
二、新增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
为了弥补香港现行选举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落实“爱国者治港”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国全国人大还决定在香港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预计委员会将由10多名成员组成,不局限于退休法官、人大常委,并在必要时成立秘书处协助审查,确保委员会的决定不容推翻。
三、选举委员会地震,泛民票仓瓦解:
负责推选香港特首的香港选举委员会也有多项调整。原本只有1工商金融界、2专业界、3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和4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代表乡议局代表四个组界别的委员会,现在增设了第5个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
委员会成员人数亦由原本的1200人扩大至1500人。作为民主派票仓的社会福利界除了被基层部门代替,从第三界别改列为第二界别外,原有的60名成员被大减至30名,其中15席更被无泛民代表的15个团体瓜分。唯一通过普选产生由民主派拥有主导地位的117个区议会席位遭全数取消,并与26人的乡议局代表被简化成地区组织代表。
四、特首选举门槛提高:
虽然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未针对行政长官选举程序作出改动,依旧由选举委员会选出,但特首候选人入闸门槛变高,需要选举委员会不少于188名委员联合提名,同时上述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15名。鉴于第五界别极有可能全由中央核准的人士组成,主阵营候选人获提名的机会甚微。
以上变化将深刻影响香港未来的政治格局,引发广泛的讨论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