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二次金改案:陈水扁等被告全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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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二次金改案宣判:陈水扁等被告全部无罪
台北 – 十多月审理的台湾二次金改案星期五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包括前总统陈水扁夫妇及21名被告皆判决无罪。检方指控陈水扁夫妇利用金融改革时期向企业收贿、干预政务,触犯贪污治罪条例。
合议庭审判长周占春认为,检方证据不足无法证明陈水扁夫妇收钱与贪污有关,且金控业者提供资金时并非行贿意图,而更像是政治献金或捐赠。此外,金融合并并非总统职权范围,因此被告无主观犯意,没有对价关系。
对于此次判决结果,各界反应不一。国民党批评检方证据不足,呼吁上诉追究真相,并指出陈水扁夫妇收钱时间并非选举期间,不能被视为政治献金。绿营则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不同意者可循法律途径抗辩,此次判决不会影响五都选情。
陈水扁律师郑文龙称赞合议庭公正判决,对其他无辜牵连的被告判决还其清白感到欣慰。他强调陈前总统对于此案的清白有绝对信心,并引美国总统尼克松水门案为例,认为总统职权有限,不应将所有重大国家政策都列为总统职权范围。
然而,部分学者和律师则认为,总统无论有没有实权,其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所持有的影响力是无法忽视的,此次判决可能对未来的反贪腐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陈水扁目前仍在羁押中,由于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等案已遭高等法院判处有罪,即使二次金改案无罪,仍面临其他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