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父母法庭驱逐啃老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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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父母诉诸法庭强制成人儿子搬走 引发热议
纽约州卡米卢斯镇近期发生一起引人注目的“啃老族”案件,一对美国夫妇因自家成年的儿子长期居住在其家中未交房租而起诉他,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30岁、已离异育有一子的迈克尔·罗通多8年前搬回了父母家中居住,一直没有支付房租。虽然他自称自己洗衣做饭自理,并未给父母带来负担,但马克和克里斯蒂娜夫妇表示他们已经忍无可忍,多次要求迈克尔搬走甚至提供搬家费用,但未得到回应。最终,这对夫妇选择起诉儿子,请求法院强制其搬离。
纽约上州法官唐纳德·格林伍德站在父母一边,裁决迈克尔必须在6月1日前搬出,理由是成年子女应独立生活,父母没有义务继续资助成人孩子。
迈克尔对判决感到不满,认为法院未充分考虑他的情况,他准备提出上诉。
美国法律如何对待请不走的家庭成员?
纽约律师珊浓·麦克纳尔蒂表示,在美国大多数州,成年子女的年龄定为18岁,父母有权要求他们搬离并承担经济独立。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导致一些年轻人无法自立,被迫回到父母家居住。但有的父母愿意与成人孩子同住,而另一些则感到困扰。
麦克纳尔蒂律师指出,即使交房租,父母也有权驱逐成年子女。纽约州的“清退诉讼程序”给予家庭成员更多的正当程序保护,并考虑除房租以外的其他安排,例如水电费用、家务劳动等。但迈克尔并未为家庭做出这些贡献。
美国法律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冲突视为非常罕见的情况。 纽约法学院教授安德鲁·谢勒表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房东和租房客的关系。在纽约州,类似迈克尔的住户被称为“获得居住许可的人”,他们住在那里是因为获得了房主的许可,但并非传统的租房客。
谢勒指出,拥有房产权的一方有权取消其居住许可,但在夫妻关系中发生类似情况时,则需要通过离婚程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