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杂志社维权再战“伪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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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春秋杂志社再战“伪刊”:以姓名权起诉侵权
北京时间8月16日下午,炎黄春秋杂志社副总编辑王彦君、秘书长杜明明、执行主编丁东、执行主编冯立三等四人,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贾磊磊、郝庆君为首的“伪”炎黄春秋杂志社侵犯其姓名权。
此次控告由自然人以个人名义提出,针对“伪”炎黄春秋杂志社非法使用原《炎黄春秋》编辑的名字进行出版,构成侵权行为。诉状已由法院接受,将在七日内给出是否予以立案的答复。
此前,中国艺术研究院单方面撕毁合同,占据杂志社并盗用原《炎黄春秋》编辑名义“非法出版伪刊”一案曾被北京朝阳区法院和中级法院拒绝立案。法院认为艺研院是主管单位,属内部管理纠纷,不属平等民事主体纠纷。
此次诉讼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法律界专业人士纷纷进言。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表示:“50个顾问每人聘请两个律师作为代理人,可提起五十场侵犯姓名权的诉讼,不论输赢定会载入史册。” 法律学者赵国君建议炎黄春秋老人们公开发表宣言或声明,公开政治表达,把真正想说的话说出来。
王彦君表示:“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许可而非法使用我们的姓名就是侵权。” “伪”炎黄春秋杂志社与我们政治理念、办刊宗旨有巨大差别,我们不能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那种刊物上。而且,他们办的杂志质量低劣,是报刊界的大笑话和丑闻。
同时,炎黄春秋杂志社编辑也于8月16日上午向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伪”社送达声明,表明所有在8月4日《顾问和编委会声明》签名的顾问和编委均不担任“炎黄春秋”杂志顾问和编委。然而,“伪”炎黄春秋总编辑郝庆君表示拒收,并声称如果在8月25日前不能收到由编委亲自签名的表示不担任编委的函件,他们将继续在下一期杂志版权页上使用原编委会成员的名字。
一位北京知名新闻工作者表示,炎黄春秋杂志社原班底锲而不舍地穷尽一切法律手段维权,令人肃然起敬。不过对这个案子的结局,却无人看好。因为政治问题用法律手段如何解决得了?尤其是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