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援制度变动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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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援制度变动惹争议:大律师忧“官派律师”扼杀司法公正
香港法援制度的最新变动引发热议,部分大律师担忧这种改变会削弱受助人选择法律代表的权利,甚至导致“官派律师”现象出现,影响香港法治。
著名大律师萧志文接受美国之音访问时表示,香港的法援制度本允许多个案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大律师。然而最新变动却在未修改相关条例的情况下实施,这违背了法例赋予市民选择法律代表的权利。
萧志文强调:“(被告)对那个大律师有信心所以才找他的,而这件事情从来都是可以这样做。突然间现在一个情况,不改法例之下就变成没有了这个权利,这当然是一个不理想的情况,也都不合理。” 他呼吁当局应多聆听社会意见,在正式修改法援制度前充分征求各方反馈。
萧志文进一步指出,外界担忧“官派律师”现象出现的风险是合理的,“会不会只是找一些有预设立场的律师或者大律师,我不敢说是这样的情况,但这个情况我只可以说是有可能”。 他担心当局可能会指派立场偏向亲中的律师处理社运相关的案件。
法援署则回应称,根据《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则》,受助人并没有法定权利选择律师,并解释若个别律师因涉嫌触犯法例而被扣押或获保释候审,即使未被定罪,为了避免影响受助人的利益,法援署也不会委派相关案件予该律师。
此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部分人担心这种变动会损害香港司法公正,削弱公民的权利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