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一冲突案 暴动罪成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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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一冲突案宣判 暴动罪成者刑期从四年多至近七年不等
香港法院星期六(3月15日)对2019年“七一冲突”中冲击立法会大楼的12名人士进行审判,最终判处他们暴动罪成。其中45岁的艺人王宗尧因不认罪被判入狱6年2个月,已认罪的本土民主派人士刘颕匡和邹家成分别被判处54个月20天以及61个月15天的刑期。
2019年7月1日,数百名示威者闯入香港立法会大楼,破坏设施、涂鸦标语,并占领达三小时。此事件引发公众愤怒,主要抗议当时政府提出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允许将犯罪嫌疑人引渡至中国大陆接受审判。事后14人被控暴动等罪名。
在宣判前,邹家成向法庭表示无论刑罚如何他都会继续为争取基本人权而奋斗,而刘颕匡则强调自己冒着风险参与示威是为了维护香港的民主自由。演员王宗尧则在求情信中表达自己对社会帮助的决心。
此外,27岁的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孙晓岚因承认暴动罪被判4年零9个月监禁。学生记者黄家豪和网络媒体记者马启聪虽被判无罪,但因“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名成立,分别被罚款1500港元(约190美元)和1000港元。
香港区域法院暂委法官李志豪在宣判中称此事件是对香港法治的“严重”打击,并强调本案暴动案属最严重的情况,即使判处7年监禁亦不足为过。
截至目前,超过10200人因2019年的反送中运动被捕,其中约2937人被控涉及暴动、非法集会和刑事毁坏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