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推进同性婚姻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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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推进同性婚姻,美国社会争议仍在
华盛顿 -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0年6月宣布,联邦雇员中的同性恋家庭将享受到部分家庭福利待遇,此举引发了美国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激烈讨论。奥巴马此前曾下令让联邦雇员中的同性恋伴侣享受与夫妇相同的医疗福利,但他表示现行联邦婚姻法束缚了他的手脚,无法给予同性恋家庭更多的平等权利。
目前,麻塞诸塞州、康涅狄克州、爱奥华州、佛蒙特州以及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同性伴侣结婚。罗德岛州、纽约州和马里兰州承认其他州认可的“同性婚姻”。新泽西州允许同性恋伴侣组成“民事结合”,享受与婚姻完全相同的法律待遇。此外,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内华达州和华盛顿州等多个州通过“家庭伙伴”制度,为同性恋伴侣提供部分与婚姻相似的权利。
然而,美国还有39个州以宪法或法律形式禁止同性婚姻。联邦政府方面,1996年通过的《维护婚姻法案》明确规定各州不必承认其他州认可的“同性婚姻”,并将婚姻定义为异性结合。
加州曾经在2008年短暂允许同性婚姻,但随后通过公投修宪禁止。尽管如此,法院裁定,在此之前领证结婚的同性伴侣婚姻仍然有效。
根据2009年盖洛普民调显示,57%的美国人反对给予同性恋伴侣合法结婚待遇,40%支持。但值得注意的是,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数近年来有所增长。
奥巴马推动同性婚姻议题引发了各界强烈反应,这场辩论预计将在未来几年继续激烈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