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再现跳楼 劳工权益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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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再现跳楼事件 劳工权益成焦点
**深圳——**富士康近期再次发生悲剧,一名22岁员工在厂区高楼坠下身亡。据悉,该员工来自湖南衡阳,获聘约8个月,疑因加薪要求未被满足,又被调离原工作岗位而产生不满,最终选择跳楼。警方已排除他杀嫌疑,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事件原因。
这是今年富士康发生的第15起员工跳楼事件。此前,富士康在5月份内经历了一场“自杀潮”,几乎每四天就发生一起跳楼悲剧。尽管深圳市政府和富士康集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改善员工住宿环境、生活条件以及业余生活等,并两次大幅提高员工工资,但仍然无法阻止悲剧再次发生。
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劳工待遇和劳工权利再度成为热点话题。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表示,富士康不仅在工时和工资上存在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企业管理。他指出,富士康采用福特式企业管理模式,将生产各环节最优化,效率最大化,员工连8小时之外的自由都不一定有。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博士表示,虽然富士康并非最差的公司,但其工资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工人基本生活需求。他指出,富士康实行军事化的严格管理,工作重复性强、劳动强度大,技术单一,严重压缩员工人性,形成对人的精神虐待,是造成“自杀潮”的主要原因之一。
刘开明博士还表示,富士康每年大学生流失率超过百分之80,普通工人流失率超过百分之50,大多数工人选择逃避的办法,这表明富士康存在严重问题。
劳工权益活动人士张军曾在一家韩资企业工作六年,他表示,虽然富士康现处风口浪尖,但其工资水平和劳动强度在全国范围内来看还算不上是最糟糕的。 他指出,基本工资定的太低迫使工人拼命加班,只有靠加班才能赚到足够的生活费。
上述事件引发了对中国劳动环境、企业管理模式以及劳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