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夫妇控股美企巨款捐助布什竞选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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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夫妇控股美企巨额捐助杰布·布什竞选惹争议
据美国调查新闻网站《(拦截)》星期三(8月3日)披露,一对中国夫妇控股的美国企业向杰布·布什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提供了数量众多的政治捐款之一。
该公司的名字叫美国太平洋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成立于美国,由中国籍夫妇唐逸刚和陈怀丹所有。陈怀丹的弟弟陈怀生拥有美国国籍,担任公司总裁。杰布·布什的弟弟尼尔·布什是公司董事会成员,前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为其高级顾问。该公司于2015年先后两次向杰布·布什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共计130万美元。
报道指出,40多岁的唐逸刚和陈怀丹夫妇拥有新加坡永久居住权,也是新加波上市房地产企业新海逸集团的大股东。尼尔·布什于2013年也加入了新海逸的董事会。
代表唐逸刚夫妇的人士表示,该公司是合法的美国企业,所有的捐款都是合法、经由律师认可的。然而,美国法律禁止外国人或企业直接进行政治捐款。报道称查理·史百思(,)这位共和党顶尖的竞选财务律师写给杰布·布什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备忘录,其中提到,由外国企业控股的美国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合法地向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
调查报告作者之一乔恩·施瓦茨(,)对美国之音表示,唐逸刚夫妇非常谨慎地根据法律行事,他们的所作所为可能是完全合法的,但在运作过程中也有可能“不谨慎”。他表示,“不谨慎”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要由联邦选举委员会或司法部决定。
施瓦茨说,他对美国选举政治中是否有外国资金的参与感到担忧,而这次调查恰好涉及到中国夫妇,这提供了有关此问题的明确证据。
非政府行动组织“公共公民”(,)的主席罗伯特·魏斯曼(,)在报告中表示:“我们知道‘联合公民(,)’组织的案子为境外资金左右美国选举敞开了大门。(中国夫妇控股美企的政治捐款)看起来是联邦选举中的第一个实例,资金的去向是明晰的,也有公开的文件资料提供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被认为是对企业和工会政治捐款的松绑。该案裁决在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期间,非盈利组织“联合公民”制作了一部批评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的影片,并希望在有线电视上播放。由于美国竞选改革法禁止企业和工会在初选前30天动用自己的资金播放和选举相关的电视、广播广告,“联合公民”把联邦选举委员会告上法庭。
2010年1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微弱多数,投票决定取消这一禁令,允许企业、工会以及其它组织把竞选费用投入到选举或击败某位公职候选人的活动上。此案的多数大法官认为,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不仅涵盖个人,也涵盖个人结成的组织,而公司也是这样的组织,在政治上投入资金本质上也是传播言论。
目前,杰布·布什方面还未就调查报告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