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女”引燃精神病患者权益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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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权益:江苏“铁链女”事件引发对自主权和医疗保障的讨论
近日,江苏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精神病人权益保障问题的关注。自称是丈夫的董某民声称杨某侠患有精神疾病,将其用铁链锁住,引发巨大争议。中国官方表示已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但有关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保障问题仍在继续热议。
宾州精神与整合医学专家杨景端医生指出,精神疾病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并不意味着所有精神病人都需要司法鉴定或强制住院。他强调,只有在两类情况下,才需要第三方来判断精神病人的权益问题:
**一、患者对自己构成伤害或者危及自身生命的情况。**在美国,如果患者有自杀念头和行为,可以被强制送往急诊室或精神病院进行评估和安全保护。但必须在3天内带到法庭,由法官判断患者是否对自己构成安全威胁。如果没有威胁,则应尊重患者的选择,留在医院或回家;如果判定仍存在威胁,则可强制住院治疗。
**二、患者可能伤害他人或者干扰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强制住院,并必须在24-48小时(或72小时)内,将患者带到法庭进行判断,确保患者的权利不受影响。
杨景端医生强调,无论哪种情况,都应该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他呼吁社会对精神疾病有更全面、更准确的了解,避免歧视和偏见,并倡导构建更加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保障所有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该事件也引发了对中国法律法规在精神病患者权益保障方面是否完善的讨论。 中国人权律师刘伟指出,现有的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障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 他呼吁政府应加强对精神卫生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行;同时,应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营造尊重、包容的精神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