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员推动平等权利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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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员吁推平等权利宪法修正案,40周年纪念凸显性别歧视问题
**华盛顿消息:**美国国会民主党女众议员卡罗琳·马罗尼等议员于3月22日在国会大厦前集会,推动一项旨在保障女性平等权利的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禁止任何政府机构以性别为理由否定或削弱平等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3月22日恰逢此项修正案首次在国会通过40周年纪念日。然而,当年该修正案因未能得到有效期限内所需38个州的批准而未成为宪法修正案。 今年马罗尼众议员重新提出这项提案,希望它最终能成为美国宪法第28条修正案。
“如果过去40年平等权利已写入宪法,我们可能就不会听到共和党右翼总统参选人说什么'妇女不应该参加战斗'、'妇女出门工作要三思而行'、'妇女不应该避孕'......那些违反这些清规戒律的妇女被扣上了各种恶名。”马罗尼众议员在集会上表示。
这项宪法修正案旨在保障女性平等权利,但它也引发了关于堕胎权的争论。美国保护生命权组织认为,该提案实际上是在为堕胎开绿灯,模糊堕胎和普通医疗手段之间的界限,推翻那些禁止用税收来补贴人工流产的法律。而自由派则认为避孕和堕胎是女性的权利,利用法律限制这些权利损害了女性的权益。有了宪法修正案保障,他们认为这些争论就会停止。
今年大选年,堕胎权、避孕药保险等与妇女权益相关的议题成为热门话题。无论共和党还是民主党想要入主白宫或者连任议员都离不开妇女的支持。 在3月22日的集会上,几位议员都提到了让2012年成为“妇女投票年”。 唯一一位共和党议员哈娜甚至动员妇女们多捐款给民主党。她表示:“你们的很多权利受到攻击,我要对你们说的是把你们的钱捐给那些替你们说话的人,因为另一方已经有足够的资金了。”
值得注意的是,推动这项修正案的参众两院都有提案,但参议院提案只有清一色的民主党人参与,而众议院提案则只有寥寥数位共和党人参与。
美国修宪门槛很高,需要参众两院2/3多数票以及34个州批准才能生效,但这并不需要总统签字同意。 尽管有超过1万多个修宪提案,但历史上只通过了27个。给予妇女投票权的第19修正案于1920年8月26号生效,而最新的第27修正案于1992年5月18号通过,内容是议员涨工资降工资要等新一届国会开始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