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法:漏洞频出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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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两年:漏洞频出 专家吁完善配套法规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近两年来,在维护市场竞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专家指出,执法主体不清、行政诉讼法缺乏明确规定等问题亟待解决。
执法主体界定不明:权力分散效率低下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合伙人肯·艾永指出,中国反垄断法的执法主体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目前,国务院下设的反垄断委员会作为主要执行机构,但其他机构如发改委、工商总局、商务部等也参与其中,效率和水平参差不齐。尤其在涉及行政垄断的案件中,法律对执法权限界定不明确,导致真正具有反垄断力量的机构只能施加影响,缺乏决定权。
价格政策问题:政府定价惹争议
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法学院副教授郑文通指出,反垄断法实施后,中国执法机构收到大量关于垄断行业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企业定价过高的问题。然而,他强调,这些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大多由政府设定并控制,实际涉及的是政府的价格政策问题,而不是企业不公平定价行为。
配套法规待完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关系不明确
郑文通还指出,尽管中国已经发布了一些关于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草案,但仍存在不少不足。例如,有关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关系的法规尚未公布,这使得相关领域的法律实施缺乏明确依据。此外,中国的行政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行政法规如何公布,导致反垄断立法的不确定性增加。
专家呼吁:完善制度 提高效率
面对上述问题,专家呼吁中国政府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明确执法主体,增强反垄断机构的决策权,并对政府定价行为进行更有效的监管,从而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