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考核: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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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公务员考核试行标准,专家称治标不治本
北京—近日,中国国家公务员局出台了《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和《公务员考核规定》,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实行全面考核。考核标准为“德、能、勤、绩、廉”,优秀者升级涨工资,不称职者降级无奖金,甚至被辞退。
此举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小修小补,无力解决中国官僚制度的深层次问题。
北京独立学者秋风指出,“官员体系的腐败、无能、低效率是常态,我们现有的体系确实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他表示,几十年来,政府对干部队伍一直有各种考核制度,但都无法有效改变现状。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范亚锋也持相同观点,认为新出台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小修小补,无法杜绝权力腐败问题。他建议在考核机制中加入财产公开制度,提高监督透明度。
秋风进一步指出,“我们现在缺的是公务员体系外部监督的压力。” 他强调,完全依赖内部纪检部门或行政监察系统进行考核效果有限。
近年来,中国公务员队伍规模庞大,社会对公务员的评价也日益复杂。香港《大公报》评论文章指出,新考核规定亮点在于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进行辞退,但同时也提出了四大疑问:考核机构是否利益中立、社会参与监督机制如何运作等。
一些学者认为,想要真正解决公务员队伍问题,必须推行政治制度改革。北京文化学者凌沧洲指出,“只有中国出现民选官员之后,才有可能出现够格的公务员队伍。”他强调,民选官员能更好地监督公务员,确保其服务于人民利益。
然而,在现行政治体制下,专家们对公务员考核的有效性抱有保留态度。